人权捍卫者(CHRD)声明: 中国政府必须制止对律师的暴力侵害-调查酷刑事件、追究罪责、保障律师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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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权捍卫者(CHRD)声明: 中国政府必须制止对律师的暴力侵害-调查酷刑事件、追究罪责、保障律师安全

人权捍卫者(CHRD)声明: 中国政府必须制止对律师的暴力侵害   

- 调查酷刑事件、追究罪责、保障律师安全

2014年4月7日

人权捍卫者 (CHRD)对近日发生在黑龙江的多名律师及他们的声援者遭到来自警察和暴徒的暴力侵害感到震惊。这是又一起维权律师因捍卫被代理人的权利而遭到报复性攻击的恶性事件。3月21日,黑龙江省建三江市的警察关押了四名代理遭到非法羁押的法轮功学员的律师:张俊杰、江天勇、唐吉田和王成。随后,警察又抓了赶来呼吁要求释放四名律师的其他律师和公民。前后共有至少23人被行政拘留。截至目前,仍有15位公民被关押。CHRD强烈要求中国政府调查这一系列事件件中所涉及的暴力侵害、任意羁押、和对这些律师和公民实施的恐吓威胁,并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3月21日,张俊杰律师在和其他三名律师一起调查揭露一个挂名“法制教育基地”的非法羁押场所 —— 用来关押法轮功学员并对他们施以酷刑和强制他们放弃信仰的黑监狱。在被非法羁押期间,张律师遭到了严重的殴打。在讯问时,张律师被国保拿大半瓶矿泉水往头上猛击,并被一脚踹倒后被数名国保拳打脚踢,张律师当时便感到腰部疼痛难忍。5天的行政拘留期满释放时,张律师全身都是殴打造成的伤痕,并有三根肋骨骨折。

另外三名律师江天勇、唐吉田和王成被以“利用邪教活动危害社会”处以15天行政拘留。4月6日,这三名律师被释放后表示也遭到了严重的酷刑。据一名维权律师说,“建三江警察将唐吉田、王成、江天勇三位英雄用手拷背拷双手,用绳子吊起至双脚离地,用拳头欧打唐的胸部,用警棍击打王的左胸,肋骨和后背,江被欧打的更狠,现三位人权律师不同程度受伤,将去医院验伤。”

3月29日清 晨,作为赶赴建三江呼吁要求释放四名律师的一系列行动的第一批行动者,和多名律师一同前去的王全章律师在宾馆遭到暴力绑架。他被戴上黑头套,双手被胶带反 绑,拉到警局。在那里,两名警察对王律师进行了殴打,其中一名警察抓住他的脑袋用力撞墙,另外一名猛击他的后脑,前后连续殴打了近十分钟。包括王胜生和付 永刚在内的其他几名律师也在当日清晨被戴上黑头套,双手反绑带走。一群赶来声援的公民被以同样的方式带走,他们中的一些还在警察讯问时受到言语和身体上的 攻击。至少12名声援者和律师被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为名行政拘留。

在一份公开声明中,中国人权律师团要求中国政府“立即停止或制止对律师的侵害,并依法调查此事,取缔黑龙江建三江管理局当地存在的‘法制教育基地’等非法‘黑监狱,’并追究相关责任人滥用职权、非法拘禁等罪行的刑事责任。”

而新华网4月1日发布了一篇报道,黑龙江当局在对此事的回应中称“江天勇、王成、唐吉田、张俊杰等4人以律师名义煽动纠集38名‘法轮功’邪教组织人员及家属在我省农垦总局法制教育基地门前聚众滋事,呼喊邪教口号,声援‘法轮功’组织,并利用随身携带的通讯工具在网上编造事实,恶意炒作,扰乱社会秩序,被处以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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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律师实施暴力的趋势暴露了中国政府许诺“进行法治改革”的空洞

近年来,中国的人权律师越来越频繁的成为当局或当局指使他人实施的暴力侵害的目标。通常,这样的侵害由一群难以辨认的、混杂了警察、其他政府官员及其雇佣的暴徒的人实施,而施暴者几乎一律不会受到追究。

“这是一个很令人担忧的趋势,” CHRD研究员韦德林说,“对律师实施暴力显示了中国政府关于‘保护律师基本权利’之说法的空洞,而保护律师是衡量一个国家是否有法治的关键”。

尤其自去年起,关于当局打压报复代理“敏感案件”或挑战程序性违法的律师的报道激增。其中,代理基督教家庭教会成员和声援新公民运动被抓公民的律师受到了最为严厉的打压。现在,暴力成了当局对人权律师实施的诸如吊销执照或在年检时对其进行拖延这些更常用的行政手法的扩充。

在去年11月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18届三中全会上,共产党的高层领导反复声称要将法治作为国家的基石,并特别表示中国“严禁刑讯逼供”。鉴于中国的人权律师对于其自己的人身安全和自由而且安全的工作环境都没有保障,这些提法明显与现实相悖。只有当律师能够享受安全、自由的操业环境,才能谈得上法制。

按照2013年10月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对中国进行人权状况的普遍定期审议,中国政府“接受”了“保障律师权利”的建议。中国声称于2007年和2012年分别修订的《律师法》和《刑事诉讼法》已经“为律师行使其职责提供了有力的保障”。但是这些所谓的“保障”与中国目前的现实情况并不相符。

我们呼吁中国政府信守其对国内和国际关于保护律师的承诺,使律师可以独立、自由并免于恐惧地保护其当事人的权利。

此外,我们提请联合国“任意拘留问题工作组”、“酷刑和其它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问题特别报告员”、“人权维护者处境问题特别报告员”、“法官和律师的独立性问题特别报告员”就黑龙江省建三江市发生的针对人权律师和公民的暴力行为,要求中国政府进行调查并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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