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任意羁押可能构成危害人类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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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任意羁押可能构成危害人类罪

2019年至2024年间共有1,545良心犯被定罪判刑,印证联合国的长期关切

(人权捍卫者 – 2025年3月5日)非政府组织「人权捍卫者」(CHRD)今天发布的报告指出,在过去六年中,一共有1,545位因和平表达意见或行使人权遭中国当局羁押的良心犯被判刑入狱。

《牢房中等待黎明:中国的任意羁押可能构成危害人类罪》印证了联合国任意拘留问题工作组自2017年以来不断提出的担忧:中国当局关押良心犯的范围和规模之大可能已经构成危害人类罪。

CHRD共同执行主任索菲·理查德森表示:「中国刑事司法系统的每一个环节,从警察、检察官到法院都在使用毫无根据的指控来非法羁押,明显违反中国政府的国内和国际人权义务。 在网上发表批判性评论、行使公民表达自由以及公开谴责人权侵犯行为等,均不属于犯罪。」

中国的良心犯付出代价很高:2019-2024年被判刑的良心犯平均刑期是六年,被判危害国家安全罪的,平均刑期上升到七年。 塔西甫拉提·特依拜(Tashpolat Tiyip)、沙塔尔·沙吾提(Sattar Sawut) 和杨恒均等三名良心犯被判处死刑,另有两名良心犯,热依拉·达吾提(Rahile Dawut)和阿布都热扎克·沙依木(Abdurazaq Sayim)被判无期徒刑。 有48人的刑期长达十年或十年以上。

这些被判刑入狱良心犯中,女性和边缘族群成员,包括藏人和维吾尔人,所占比例特别高。 在七百多名60岁以上的年长良心犯中,三分之二是女性。

涵盖这段期间的数据显示,在香港因「颠覆国家政权」和「串谋颠覆国家政权」而被定罪的人数高于中国内地。 即使在服完刑期后,中国的良心犯仍继续受到自由被任意剥夺的待遇。

当局指控良心犯经常使用的三种罪名或类型包括「寻衅滋事罪」,这是人权捍卫者和联合国人权高专认为过于宽泛和模糊的一个罪名; 「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罪」,这个罪名经常针对宗教信仰者; 以及危害国家安全名下的一类罪名。 中国频繁利用国家安全罪名,表明中国领导人把司法体系作为政治压迫的工具。 这些任意羁押发生在全国各地,说明了这些侵权行为的广泛性和系统化。

北京全面打压促进和行使人权的行为,对国内和国际都有影响。 人权捍卫者是那些向侵犯人权的法规和政策措施提出挑战、推动改革和问责、传播重要人权议题信息的人,从妇女权利、劳工权利、到卫生健康权和宗教自由等各方面。

当这些捍卫者因为从事推动人权而被关押或遭到噤声时,世界各地的人民和政府便失去了信息来源、无法了解中国国内的事态,也失去了推动人权的盟友。 更为甚者,中国政府官员在国内有罪不罚现象,放任他们肆无忌惮地在国际上侵害权利。

中国政府利用任意羁押来打压异议或惩罚人权捍卫者,这并非新闻,但在中国共产党总书记习近平的领导下,人权侵犯行为的范围和规模已经扩大。 2022年,联合国人权高专办认定中国政府在维吾尔地区针对穆斯林群体的政策和待遇可能构成危害人类罪。

理查德森表示:「两个不同的联合国机构都已经表示担忧,北京当局可能正在犯下国际法中最严重的罪行 — 危害人类罪,这反映了一个令人警醒的趋势,关心此事的各国政府和联合国应该加倍努力,调查中国所有严重的犯罪行为,并追究责任。」

点击下载报告全文(英文


媒体联系 :

Sophie Richardson, Co-Executive Director, sophierichardson.nchrd.org  

Renee Xia, Co-Executive Director, reneexia@nchrd.org

Shane Yi, Researcher, shaneyi@nchrd.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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