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ese Government Must Be Held Accountable for Death of Activist Cao Shunli – Chinese vers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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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ese Government Must Be Held Accountable for Death of Activist Cao Shunli – Chinese version

CHRD声明:必须让中国政府承担迫害曹顺利致死的一切后果

(Read this statement in English)

CAO Statement CN我们沉痛哀悼一位无畏的人权捍卫者,曹顺利。她用自己的生命向中国政府对内暴力镇压人权和人权捍卫者、对外虚假承诺「保护人权」标榜「人权进步」发出她最后的一次挑战。曹顺利之死再次证明了中国政府对人权捍卫者的残酷打压、对争取民间参与联合国人权机制运作竭尽全力的报复。

‪曹顺利出生于1961年3月28日,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院,法学硕士。曾在中国劳动人事部供职,因揭露单位分房中的腐败现象得罪领导,被解除公职。2008年开始帮助上访维权群体,为访民提供法律帮助,曾将介绍联合国人权机制数万字英文资料翻译成为中文,并在访民中传有关播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普遍定期审议的信息。

曹顺利和其他民间维权人士从2008年下半年开始要求参与中国政府递交联合国普遍定期审议的「国家报告」和「国家人权行动计划」的起草、并推动政府按照它对联合国的承诺认真征集民意。曹顺利在2009年和2010年先后两次被判以劳教(分别为1年和15个月)。

曹顺利在被第二次劳教释放后,开始和其他维权人士采取了系列公民行动:发放劳教调查表,收集人权信息。她们希望政府在准备国家报告时能听取她们的意见、接收她们的材料。当她们递交的信息被拒绝,并被告知官方已经广泛征集了民意后,她们要求外交部公开参与撰写国家报告和国家人权行动计划的那些「民间机构」和「独立专家」的信息。外交部的答复称有关为普遍定期审议准备国家报告的事宜属于「国家机密」。(外交部的答复原文在此:https://www.nchrd.org/wp-content/uploads/2013/04/PRC-MFA-reply-to-2012-application_CH_EN.pdf)。

曹顺利她们仍不放弃,她们向北京第二中级法院对外交部拒绝信息公开提起行政起诉,但是北京第二中级法院裁决说,「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对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提起的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代表中国政府接受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普遍定期审议时,向联合国递交《国家人权报告》系国家行为。起诉人申请外交部公开涉《国家人权报告》的信息,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以法不具有可诉性。」(原文见 https://www.nchrd.org/wp-content/uploads/2013/09/Decision_FINAL.pdf

‪从2013年6月开始,在普遍定期审议中国4个月之前,她们开始在外交部门前静坐,要求外交部公开有关《国家人权报告》的信息、并对外交部有关普遍定期审议事宜属于国家机密的答复做出说明。她们被数次清场和关押。曹顺利将她们收集到的人权材料和参与普遍定期审议受到打击的情况向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普遍定期审议工作组提交了民间报告。这个报告已经收录到联合国人权高专办为2013年审议中国汇编的「其它利益攸关方提交的材料概述」里(请见联合国网站:http://daccess-dds-ny.un.org/doc/UNDOC/GEN/G13/159/92/PDF/G1315992.pdf?OpenElement

2013年9月14日,曹顺利应邀去日内瓦参加人权培训而在首都机场被失踪,随后她被当局以「非法集会」的罪名拘押在朝阳区看守所。当年10月正式逮捕罪名更改为「寻衅滋事」。

‪曹顺利在朝阳区看守所被关押期间,办案人员拒绝为她治病。后来,看守所迫于各方压力对其进行体检,发现她已染上肺结核,以及肝脏积液、子宫肿瘤和囊肿等诸多疾患。律师和家属多次要求保外就医,均遭拒绝。当病情严重恶化,曹顺利被送到急救站、后转送309医院,生命危险,这时看守所竟然催促家属签字要将她「取保」,并在家属不愿签字的情况下,断然决定「取保」。

CHRD 2009年以来一直跟踪记录报道曹顺利等民间人士争取公民社会在「国家人权报告」起草评估、在提交联合国「普遍定期审议」的「国家报告」起草中有真正的参与机会,包括她们申请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平静坐的一系列合法行动,积累了大量证据,确戳无疑地证明中国政府对曹顺利等人多年来的遏制、镇压、报复,直至2013年9月以来对曹顺利施行的强迫失踪、任意羁押、以及通过拒绝医疗治疗和多次驳回家属和律师提出的取保就医的请求等残忍和非人道待遇对她进行报复,最终将她迫害致死。中国政府无疑对曹顺利之死负有全部责任。

CHRD强烈要求中国政府对曹顺利之死承担全部责任,就有关政府机构对曹顺利的非法羁押以及在拘留期间剥夺她的看病就医的权利和其它非人道侵害人权的待遇向家属提供国家赔偿;中国政府必须允许民间和国际独立调查曹顺利的死因和生前遭受的一系列迫害,追究那些涉嫌违法侵权者的罪责。

CHRD 强烈要求联合国理事会、理事会主席和成员国严厉谴责中国政府对曹顺利生前进行的强迫失踪、任意羁押、非人道待遇直至将她迫害致死,支持对曹顺利之死进行独立调查。迫害曹顺利致死是中国政府近年来无视国际惯例以及它在国际舞台上信誓旦旦的承诺、肆无忌惮地报复和镇压人权捍卫者的一个缩影:人权理事会必须追究中国政府的责任。

CHRD 建议各国驻北京使团的外交官向外交部提出交涉,要求中方对曹顺利之死做出说明,并要求中方允许对此恶性事件进行独立调查。外国驻京记者可以在外交部、国务院和正在与会的人大代表记者招待会上就曹顺利之死向官方发言人提问;记者也可以去北京309医院采访,现场访谈曹顺利家属、律师和好友。

The Network of Chinese Human Rights Defenders (CHRD)

2014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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