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遭遇强迫驱逐的农民工到受虐待的儿童:- 经济社会人权继续得不到保障是对「中国发展模式」的有力反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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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10日
(中国人权捍卫者网络——2017年12月10日)——在纪念今年的12月10日世界人权日之际,中国人权捍卫者网络(CHRD)认为,国际社会必须非常警惕中国政府全球攻势,中国正试图瓦解国际人权的核心准则。自2017年1月习近平在日内瓦万国宫发表演说以来,中国政府已经重新开始推销「中国特色人权观」,将「发展」置于人权之上,用经济增长取代保护经济社会人权。这一轮新的攻势标志着习近平“复兴中国”的民族主义运动出现了对外扩张的拐点,开始向全世界推销「中国模式」。
在过去几十年间,这种「中国模式」在国内的推行已经把难以计数的弱势群体抛在了后面,以歧视、剥削和公权滥用为手段的增长模式让这些弱势群体沦为受害者。最近在北京有两个标志性事件:成千上万的农民工被强迫驱逐和一家高档幼儿园被指虐待儿童。中国的「成功」之路布满了被毁掉的生命。很多中国人失去了家园、土地、工作、工资、清洁的空气和水源。中国政府的一系例政策法规导致普遍歧视艾滋感染者、肝炎患者、农民工、妇女、残障人士、性少数群体,以及少数民族和宗教信仰群体。
「中国成功」的「秘诀」与被政府镇压的抗议、被噤声的投诉、拥挤的监狱和法外拘禁共生。习近平当政后,当局升级了对公民政治权利的打压、对公民社会空间的紧缩,迫害那些为经济社会人权遭侵犯的受害者维权、替他们寻求救助的人权律师和行动者。
习近平一月份在联合国的演说,提到了「和平」和「发展」,但是他几乎没有提到人权,很刺眼地忽略了人权这一与和平和发展并列的联合国第三大支柱。2017年6月,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一次通过了中国提出的一项决议,该决议将发展权置于人权保护之上。很明显,这个决议试图扭曲联合国的工作原则,即人权是促进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人权是平等参与发展并享受其成果的保障,人权是保护受害者和边缘弱势群体的必要条件。缺失人权保障的经济发达国家是不可能尊重每一个人生而具有的人性尊严。
《人民日报》对中国在人权理事会上的「胜利」表示毫无掩饰的喜悦,引用中国政府常驻联合国日内瓦办事处代表马朝旭的发言,称中国的这个提案是重塑全球人权治理的第一步,「国际人权议程一度是被西方国家建立和引领的,他们充分利用自己有利的位置,积极地传播西方人权价值」,而人权理事会的这个决议将终结西方国家在人权话语上的「垄断」。
最近发生在北京一家幼儿园的性虐待丑闻:只是成千上百万农村留守儿童凶险处境的冰山一角
最近发生的北京红黄蓝幼儿园性虐待丑闻激起了广泛的愤怒,也迫使当局开展调查。然而官方的应激反应一如既往:新华网对外宣称一些家长编造了虐童的故事;网警迅速屏蔽删除了社交媒体上的相关评论;官媒称这起丑闻是一个孤立事件。然而,北京虐童案只是冰山一角。多年来中国政府在有效保障儿童免受虐待这一社会上普遍存在的问题上一直失败。根据2014年世界卫生组织的一份研究报告,有将近25%的中国儿童遭遇了某种形式的身体虐待,将近9%的儿童遭遇了性虐待。
儿童受虐待普遍存在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中国有将近6000万的农村留守儿童,占全国儿童人数的五分之一。据官媒报道,三分之一的农村儿童不跟父母在一起,有的自己生活,有的跟年老的亲戚生活,得不到父母的保护和照顾,极容易受到虐待。这次北京的事件之所以受到关注是因为它发生在大城市、在一个高档幼儿园。然而,中国有将近75%的儿童受虐待事件发生在农村地区。一家中国公益组织发现,2013年至2015年之间,仅官方媒体就报道了968起儿童性侵事件,涉及到1790位受害人,其中大多数是留守儿童。由于缺乏对性侵的教育,受害儿童和他们的父母也很少有人知道如何报警,实际受害者的人数很可能远远超过被官媒报道的数字。
由于中国政府缺乏透明度,公众很难获得有关数据,并提高在保护儿童受虐待方面的意识。此外,中国政府拒绝收集并汇总有关儿童受虐待的数据,而这是处理该问题的第一步,联合国儿童权利委员会在2013年曾给中国政府提出这个建议。很容易看出,中国当局并不重视切实保护儿童的工作,并继续拒绝履行2013年儿童权利委员会的建议,即「确保与性剥削和性虐待有关的法律得到切实执行,将这类罪行的犯罪人绳之以法并给予与其罪行相应的处罚」。2012年,CHRD曾向儿童权利委员会报告儿童受虐待的情况,包括性侵和体罚。由于中国缺乏法制、司法独立和有效问责机制,此类事件频频发生。
然而,因「维稳」政治需要,中国政府对应这类公共事件的「优先」任务是通过各种方式控制公众的愤怒。2013年,人权活动人士叶海燕、单利华、人权律师王宇因呼吁公众关注「小学校长带小学女生开房性侵案」,被警方骚扰并受到刑事指控。有几家关注儿童受虐待案件并倡导女童权利的女权组织也因此被当局关闭。北京众泽妇女法律咨询服务中心就是其中一家,他们成功组织了一场倡导,使得2015年《刑法》修订时,把14岁以下儿童受到性侵定义为「强奸」,而不是「未成年卖淫」。2016年,中国当局以涉嫌与海外组织联系为由勒令该组织关闭。
北京强迫驱逐农民工:严重侵犯经济社会人权的中国城乡隔离和歧视制度之一瞥
11月18日北京的一场大火杀死了19位农民工和孩子,导致了接踵而至的城管、公安强迫迁移,将成千上百万的农民工驱逐到寒冬冰冻的街头。这次残酷事件暴露了中国持续了几十年未能废除的歧视农村和外地户籍人口的体制,使农民工沦为城市里的弱势群体,他们无法得到与城市人口享有的同等的社会服务和福利,包括住得起的房屋。在强制驱逐外地农民工的同时,官方也开始审查网络言论,屏蔽删除批评性言论。国家媒体也只允许报道官方的说法,并被把「低端人口」这一官方自己使用的称谓列为敏感词禁用。
外地农民工无权享用国家机关或国营企业补贴的城市住房,也无法支付大城市房产市场上昂贵的住房。2016年,据国家统计局的报告,这些农民工每月的平均工资是3275元人民币,而在北京租房的平均租金是每月4350元人民币。2016年,约有60%的农民工是从私人手里租房,而大多数这类住房建筑质量都很差、一般都通不过安全检查。2016年的一项调查发现,北京约有100万的人住在地下室里,将近40%的农民工的人均住房面积约5-15平米。政府部门通过开展安全检查驱逐住户,拆除不合标准的危房,但是政府尚未解决导致外地民工逼迫居住危房的深层制度原因。
中国是《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的缔约国,但是中国政府一直没有履行负责监督落实这个条约的机构「经济社会文化委员会」要求取消户籍制度的建议,即「确保所有农民工能够享受与城镇居民同等的工作机会以及社会保障、住房、卫生和教育福利」(2014年)。
中国政府一贯夸耀自己在经济社会权利上取得的「人权进展」,但官方话语混淆了国民经济总增长与保障每一个人经济社会人权的关系,而且中国政府从没有停止过迫害维护经济文化人权的活动者和公益机构。近年来,受到严厉打压的包括倡导劳工权、平等受教育权、住房权、健康权和其它经济社会权利的人权捍卫者。2016年下半年,广东当局审判了四位从事劳工维权非政府组织的员工。2016年11月,湖北当局羁押了「民生观察」的负责人刘飞跃,该组织主要倡导经济社会权利的保障。近年来还有不少经济社会权利维权人士受到持续骚扰、或者被判刑监禁,比如住房权活动人士倪玉兰和贾灵敏、土地权活动人士苏昌兰和周德才、劳工权活动人士刘少明、刑世库和周维林。
中国政府最近开始的竭力重构联合国人权体系的攻势,与它宣称的要承担「全球领导力」的外交目标相一致。然而,如果要做个像样的国际领先大国,中国政府必须在国内和国外保护人权,可以开始采取以下措施:释放被监禁的人权捍卫者包括人权律师,停止压制言论表达,废除歧视性法规,提供公平的社会保障和社会服务设施,保障司法独立,使受害人和弱势群体能通过公正程序申冤并寻求补救。
联合国所有的成员国都负有责任和义务捍卫《联合国宪章》和《世界人权宣言》树立的人权原则,都必须保护普世人权标准不被削弱或亵渎,必须就中国政府试图削弱人权原则的行为进行问责,监督其继续拒绝履行已经加入的人权公约,坚决抵制中国政府试图割裂甚至瓦解联合国的三大支柱 (和平、发展、人权)之一(即人权)的攻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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