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百人被中国政府强迫失踪
August 29, 2024 Comments Off on 数百人被中国政府强迫失踪当局必须停止把人权捍卫者和异议人士消声灭迹
(CHRD – 2024年8月29日)2024年7月30日,年轻活跃人士方艺融在一座人行天桥上展开横幅,上面写着“不要特权要平等,不要封控要自由,不要谎言要尊严”。几天后,警方对他实施了刑事拘留。方先生在中国中南部湖南省一个小城市的举动,明显重现了2022年北京四通桥上的场景,当时,现已成为标志性人物的抗议者彭立发展开了类似诉求的横幅。自从警察在桥上将彭先生拖上车后,他已经失踪两年。
中国当局使用强迫或非自愿失踪作为一种策略,从首都到偏远地区,在民众心中制造恐怖,威胁任何敢于在网上或街头挑战政府的人。根据联合国的记录,截至去年,中国共有168起未解决的强迫失踪案件。根据CHRD的记录,自2019年以来,至少有30名异议人士确认失踪。
在强迫失踪受害者国际日(8月30日)之际,CHRD敦促中国政府停止使用强迫失踪,这在国际法下是严格禁止的。中国政府应该签署并批准《保护所有人免遭强迫失踪国际公约》(ICPPED)。
尽管人权组织和联合国专家多年来对这一问题表达了关切,习近平政权实施的强迫失踪仍然广泛存在,通常针对人权捍卫者、异议人士以及特定民族和宗教社区成员,甚至政府官员和党员也未能幸免。
CHRD自2019年以来在其良心犯数据库中记录了33个当前仍在强迫失踪中的个案,其中包括2024年被强迫失踪的9人,其中3人为女性。受害者包括在六四纪念日前后被拘留的人、地下天主教神职人员、法轮功信徒和试图对政府官员滥权提出冤枉的上访者。由于这种权利侵犯的性质,有时一个失踪事件甚至要过几年才被发现,例如一名藏族女性在2016年使用VPN突破防火墙上网,她的失踪情况直到今年才被发现。
截至2023年5月,根据强迫或非自愿失踪问题工作组(WGEID)的记录,在中国仍有168起未解决的强迫失踪案件。由于这一罪行的性质,实际案件数量可能远高于CHRD和强迫或非自愿失踪问题工作组记录的数字。
CHRD呼吁国际社会加大努力和关注。联合国成员国在日内瓦即将举行的第57届人权理事会上,必须采取行动,要求中国政府对其基于《联合国宪章》的职责,支持受害者及其家属,并敦促中国政府签署并批准《保护所有人免遭强迫失踪国际公约》。
无影无踪
根据国际人权法,强迫失踪是指由国家代理人,或得到国家授权、支持或默许的个人或组织, 实施逮捕、羁押、绑架,或以任何其他形式剥夺自由的行为,并拒绝承认剥夺自由之实情,隐瞒失踪者的命运或下落,致使失踪者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这是一种严重的人权侵犯,使受害者极易受到酷刑和虐待,并且当这种行为作为“针对任何平民的广泛或系统性攻击”的一部分时,可能上升为危害人类罪。联合国秘书长将强迫失踪描述为一种国家“在社会上传播恐怖的策略”。
人权律师高智晟就是一位强迫失踪的受害者,他已经被强迫失踪七年。高智晟于2017年8月13日失踪,那时他试图逃离居家监禁。自2006年以来,高智晟曾多次被监禁、失踪并遭受酷刑。中国当局向联合国表示他并未被拘留,但没有解释他的下落,只是在2017年确认他的家人报告了他的失踪,警方已立案。高智晟的妻子耿和与女儿逃亡美国后,继续呼吁政府公开高智晟的下落,尽管不确定他是否还活着。
中国当局系统性强迫失踪藏族、维吾尔族和其他突厥穆斯林人。自1995年以来,达赖喇嘛宣布时年六岁的根敦确吉尼玛为第十一世班禅喇嘛,西藏佛教的第二号宗教权威之后,根敦确吉尼玛就一直失踪。中国政府在2020年給联合国的回复中表示他还活着。联合国独立人权专家也对藏族环保主义者、文化和宗教人物的强迫失踪和任意拘留问题表达了持续的关注,认为这些人很可能是中国当局在西藏自治区“宗教迫害模式”的受害者。
自2017年以来,新疆的大规模强迫失踪事件一直是很多家庭的噩梦,他们对被卷入其中的家人的命运毫无音訊。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OHCHR)在2022年表示,这些行为可能构成危害人类罪。据报道,著名维吾尔族学者热依拉·达吾提(Rahile Dawut)于2023年9月被判终身监禁,罪名是“分裂国家”,但她的女儿阿克达·普拉提(Akeda Pulati)对她的下落、状况或任何法律程序一无所知。从2017年12月热依拉失踪前,阿克达就无法联系她母亲。
跨国镇压中“传播恐怖的策略”
中国政府将强迫失踪工具化,作为其跨国镇压手段的一部分,针对逃离中国或居住在海外的人权捍卫者、异议人士和维吾尔族人。2023年7月,老挝警方拘留了前往美国与家人团聚的中国人权律师卢思位。他在老挝的拘留期间失踪,几个月后重现,已遭中国警方拘留。根据他妻子张春晓2024年7月的消息,卢思位在拘留一个月后取保获释,但被强制居住在指定地点,并全天候受到监控。他可能会在10月解除监视居住,或面临审判,并可能入狱。
中国当局曾多次在国外绑架异议人士,将他们押送回中国判以长期监禁。2015年,瑞典作家桂敏海在泰国被绑架,三个月后出现在中国。2020年2月,他被判处10年监禁,此后一直没有关于他情况或下落的信息。2002年,民主活动家、美国永久居民王炳章在越南被绑架,随后在中国被判处无期徒刑。
中国政府还寻求非法遣返逃离镇压和歧视的维吾尔族人。43名维吾尔族难民自2014年以来一直在泰国被拘留,条件恶劣,导致几人死亡。他们属于一个更大的维吾尔族难民群体,其中109人,包括男性、女性及儿童于2015年7月被遣返回中国,此后失踪,如果这43人被强行遣返,可能会面临同样的命运。
不符合国际人权法和中国法律
中国的《刑事诉讼法》和相关法规确立了有关剥夺自由的程序,例如要求警方在24小时内通知家属,并允许律师探视,这些程序按道理说应该是防止强迫失踪的法律措施。然而,如上所述,这些规定在实践中经常被违反,尤其是在涉及“国家安全”的模糊概念时。
《刑事诉讼法》保障“指定居所监视居住”(RSDL)制度,对涉嫌国家安全及其他罪名的个人进行为期六个月的秘密拘留。在RSDL下,酷刑和其他虐待现象普遍存在。自2018年以来,联合国专家已敦促中国废除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因为它是一种强迫失踪,不符合国际人权法。根据中国政府的数据,2013年至2021年期间,约有23,700人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尽管这一数字已相当庞大,但仍被有可能偏低。
“留置“制度是中国另一种合法化的强迫失踪 ,用于调查和惩戒共产党员和政府官员。强迫失踪的实践如此普遍,以至于在2023年,五名现任或前任高级政府部长或官员失踪,据信他们可能遭受了留置,尽管CHRD无法确认。
尽管中国尚未签署或批准《保护所有人免遭强迫失踪国际公约》,但通过系统性地实施强迫失踪,它违反了已加入的《禁止酷刑及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以及包括1992年联合国大会通过的《保护所有人不遭受强迫失踪宣言》在内的国际习惯法。
通过实施强迫失踪,中国政府还违反了《公民及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尽管中国已签署但未批准该公约。根据国际义务,中国政府必须防止强迫失踪,调查案件,并追究责任。
提高强迫失踪肇事者的政治成本
在2024年1月,人权理事会对中国第四轮普遍定期审议(UPR)期间,七个国家向中国政府提出建议,要求其签署批准《强迫失踪公约》或结束这种侵权行径,这些国家包括阿根廷、莱索托、科特迪瓦、法国、萨摩亚、日本和加拿大。在这一轮普遍定期审议中,更多的政府对强迫失踪表示了关切,比2018年第三轮普遍定期审议时有所增加,当时只有三个国家提出了类似建议。此外,六个国家特别呼吁中国政府废除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而2018年时只有两个国家提出了这一要求。对此,北京坚决否认其使用了强迫失踪。
在最近一次普遍定期审议(UPR)中,强迫失踪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问题得到更多国际关注,包括来自多个南半球的国家,CHRD感到欣慰。然而,各国政府必须采取具体行动以終结强迫失踪现象。
国际社会,包括联合国成员国政府,应采取以下措施:
- 在与中国官员的双边和多边交流中,公开和私下提出强迫失踪个案,呼吁释放包括高智晟、彭立发、热依拉·达吾提在内的受害者,他们的家属急需得到他们的亲人的信息和联系方式;
- 呼吁中国政府允许联合国强迫或非自愿失踪工作组访问中国。工作组的访问请求首次提出于2013年,并多次重提,但迄今为止未得到政府的积极回应。中国政府在第四轮UPR中坚称“没有‘强迫失踪’这一问题”,因此更应解除对工作组及其他多个特别程序访问的长达十年以上的封锁;
- 呼吁中国政府向禁止酷刑委员会(CAT)提交国家报告,该报告已逾期近五年,包括应提供关于秘密拘留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条件的信息,并提供具体的立法措施和数据,以证明诚意执行委员会先前对这些做法的建议;
- 跟进中国对普遍定期审议建议的实施情况,要求中国当局提供关于任何进展的具体数据和信息,如从秘密拘留中释放的人员数量、对强迫失踪案件的调查数量、被追究责任的官员数量、拟议的立法修正案,以及签署和批准《保护所有人免遭强迫失踪国际公约》的具体步骤;
- 要求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对中国政府执行其办公室对新疆评估建议的进展情况——或无进展——提出报告:包括厘清失踪个案的下落,为家庭建立安全的沟通和旅行渠道;并要求高级专员报告其在建立独立机制以找寻和解救失踪及被拘留的家庭成员方面做出的努力;
- 遵循50多位联合国独立人权专家的建议,召开关注中国的人权理事会特别会议,并建立一个公正独立的联合国机制,如特别报告员,以监测中国的人权状况。